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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九十八节 家人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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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门被从里面打开,露出一个干净整洁的客厅来。房子的主人,一个五六十岁,身材发胖的中年妇女——其实用普通的“发胖”来形容并不合适,因为天冷,穿着羽绒服的她让人直接联想起圆滚滚胖墩墩的粗面馒头——正满面笑容的看过来。

    “阿姨,打搅了!”陆五说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哎呀,这不是陆五吗?进来坐,进来坐!别客气!”被称为阿姨的女人热情的招呼着。

    陆五换上拖鞋进门,而任健则动作慢吞吞上很多。他四处寻找着,却没找到目标。

    “妈,我的鞋呢?”

    “上次打扫卫生的时候,放门口放了一下,转眼不知道被谁拿走了!随便找双鞋穿上吧!”

    陆五环顾了一下四周。这里不是他第一次来,但是毕竟来的次数少,所以对这里的印象也不是很深。但是感觉上,和上一次来的时候似乎没什么不同。

    任健的父母也都是普通人——当然也许这个“普通”的定义人各不同。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,他家里谈不上大富大贵。最多只能说有点门路。当然这太正常的了,他们家就是本地人,彻头彻尾的W市市民,在这座城市已经住了至少五代人。

    任健正在和他妈抱怨拖鞋不合脚的问题,这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,你才能深刻了解为什么任健会长成这么一副体型——所谓遗传就是硬道理。其实任健也不是没瘦过,但是呢,那基本上都是情况极其糟糕的那种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变瘦的,接下来又很快的进行反弹。

    当然,胖并不能说明一切。任健其实勉强也够得上“灵活的胖子”这个标准的。

    “是不是沙发换了一个?”陆五坐下来之后问道。

    “你还记得啊?”任健穿着不合脚的拖鞋,勉强坐在边上。“其实没换,只是翻新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家还住这里吗?”陆五忍不住轻声的问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你不还是也住那里吗?”任健反问了一句。“你可别告诉我妈……我们的事情,我都瞒着她呢!”

    他确实不敢说。这个神秘的走私集团做的可是贵金属走私的买卖啊!虽然就普通人的感觉来说,贵金属走私什么的并不违反道德,和毒品或者军火走私那是截然不同的事情。但是在法律上,贵金属走私也是重罪。

    要特别说明的是,经过仔细考虑之后,任健确定这个走私集团虽然拥有某些“黑科技”,但是归根结底肯定是一个犯罪集团。。毕竟事实就是事实——那个绑架了他的什么金爷,可是被灭了满门啊!相关的火灾都被W市电视台报道了。可是要说那是因为金爷自己不小心失火导致这么多人被烧死的话,呵呵,那是不知情的人瞎猜的罢了。

    不管是“黑吃黑”也好,或者是“侠以武犯禁”也好。总之在法律上,或者从实际上,人家绝对就是一个犯罪集团,不是什么吃素的善男信女。高厂长虽然表面上是“求助”,但是任健很清楚,自己已经知道了这么多秘密,根本就没有拒绝的可能。

    这种前提下,任健当然会尽量不把家人牵扯进来——至少暂时是如此。

    当然话要说回来,陆五如果真的中了诅咒需要帮忙,这也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。唯一的问题在于,面对着“超自然”的东西,比方说诅咒之类,任健不觉得自己能帮多少忙。

    任健妈倒了一杯茶过来,当然这杯茶是给陆五的,自家儿子的话,口渴了自己倒水去。

    “陆五,听说你最近和我家阿健一起做生意?”

    “是这样的!”陆五回答道。

    “都做什么生意啊?阿健毕业之后一开始还好,后来和你合伙做生意,就很少回家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个……”陆五想了一下。“做一点文物买卖的生意,还有其他一些,比方说金属买卖……钢铁之类的。”

    “文物买卖?金属?钢铁?”任健妈显然对这两个行业没什么了解。钢铁两个字是很值得放心。每个人都知道,钢铁行业是非常正经的合法产业。不管是冶金还是销售,都是国家开放的,甚至是鼓励的行业。但是文物,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。哪怕是完全不懂的人也知道,文物市场那真的是鱼龙混杂,混乱得无可附加。自古以来,文物买卖都是一个成本低收益高的行当,聚集了无数的骗子、造假者还有投机者,当然还有冤大头。

    “文物买卖?不是卖假货吧?”这个提问充分说明,当妈的就是最了解儿子。

    “妈,你说的什么话啊!你看我们像是这种人吗?陆五只是偶然的机会进了一批货,卖完的话也就不卖了的!”

    “生意是不是很忙啊?”任健妈的目光根本没停留在儿子身上,而是停留在陆五身上,细致的察言观色。

    她不是第一次看到陆五,却也感觉到了这个年轻人身上某种……某种改变。这是一种莫名的镇定,喜怒不形于色,或者是其他之类。总之,他的神情中有一种少有的淡然,这份淡然之中又有一种隐隐的,也许连他本人都没有察觉到的自信和倨傲的混合物。

    某种,怎么说呢,很少见的气质。就算是白龙鱼服,龙也是龙,细致观察之后也会察觉和鱼的不同。

    “还可以吧。”陆五最后如此回答。陆五尽力把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到房间的其他部分,而不是任健妈的目光上。事实上除了沙发之外,房子的其他部分和他上次来的时候没什么区别。

    虽是大学同学,但是任健在起居方面和外地的学生一样住寝室的。当然了,出事情的时候,他也是会躲回家的。比方说之前用烂水果削水果拼盘卖给女生宿舍然后被人发现的时候,任健最后在学校里无处容身,只能藏回家里躲风头。还是陆五把必要的课堂笔记什么的送过来的呢。那也是陆五第一次上门。

    “毕业这么长时间了,陆五找到女朋友了吗?”

    “妈,他早有了。人家找了一个很漂亮的外国人女朋友,皮肤很白,个头很高,脸长得很好看,还很有钱的那一种,名字叫琥珀,她还是……”任健及时闭嘴,终于把“吉普赛女巫”这个词给吞了回去。

    任健自己是亲眼见识到了奇迹并且被事实说服了,但是呢,他也知道自己绝对是个例外。完全是因为陆五的缘故,琥珀才会出手。任何人都能猜得出来,拥有超自然能力的人都是不乐意向别人透露这种秘密的。毕竟这年头,超自然能力可不是大街货。真的出来一个,哪怕没有被送去切片研究,那也是要被关在笼子里当做猴子研究的。可没人喜欢这个。

    “还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还是混血儿。”任健回答道。

    陆五有些奇怪,琥珀拥有超自然能力,这一点任健是知道的。毕竟当初是当着面找到了那份合同。但是他不知道为什么任健会产生“琥珀很有钱”这种印象?不过虽然有点奇怪,但是这事情却也不值得深究。

    “外国人?混血儿?”任健妈倒是被这个说法惊了一惊。“真好啊。可惜我们阿健……”

    “妈,事情还早的很呢。我毕业才几年?!”任健不满了。

    这一番插曲成功的缓和了气氛,任健老妈的思路明显被带歪了,或者说女性八卦的天分暂时占据了上风。

    “陆五,你女朋友带回去给爸妈看了没有?”她随口问道。

    陆五的表情一下子变得有些尴尬,支支吾吾,却没有回答。

    任健抽了一个空,把老娘拉到了另外一个房间里。“妈,你怎么问这个问题……人家的事情我不是对你说过一次的吗?”

    “什么事情?啊……对了,你说过的!我想起来了……”

    大学生不选择回故乡,呆在自己大学的地方找工作是很常见的事情。但陆五的情况是特别的。班级里的同学中,或许只有少数人知道这个事情,而任健正是这个少数人中的一个。

    “……他亲爸不知道是离婚后去了远方还是病逝了,总之小时候他妈带着他嫁到另外一户人家去了……而且那家人明确的说了,他没有继承权,家里的产业没他半毛钱的事情,所有的财产都是他那个同母异父的妹妹的,让他读完大学就是负责到底了,其他的事情不会再管了……”

    当然细节方面肯定会有所出入,但是整体来说就是那么一回事。无数的文学作品都提及到所谓的“后爹后妈嘴脸”。哪怕你生活中没有亲眼看到过,至少也知道是怎么回事。

    这种情况下,基本上可以理解为读完大学就被恩断义绝的扫地出门了。想也能知道,陆五但凡还有一点点的自尊心,就不会想着回家什么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