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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七十二章 衣着得体的疯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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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们哪里知道,在刘赫原来的世界里,三十八度的白酒也只能算是低度酒,在这酿酒工业并不发达的汉代,花家的酒就算再好,对于刘赫而言,也不过是比啤酒高不了几度罢了。

    就在四名伙计还没来得及回过神的时候,刘赫却端着一碗酒走了过来。

    刘赫淡淡一笑,一只手很自然的搭在了大牛的肩膀上,“几位兄弟别干坐着,一起喝啊。”

    大牛支支吾吾了半天,小心翼翼的问道:“你到底是不是个读书人?”

    刘赫装作很认真的想了想,“我也很奇怪,为什么总有人认为我是读书人,后来我总算是想明白了,我在军中混口饭吃,又一点武功都不会,人家当然认为我是读书人了。其实我跟你们都一样,喜欢大碗喝酒,大块吃肉,那些什么狗屁的规矩,我是最讨厌的,人活着,图的就是一个痛快,哥几个说是不是?”

    大牛眼前一亮,毫不犹豫的举起了酒碗,“对,就是这个理。”

    刘赫也不含糊,又是一口喝了个一滴不剩,接着一一看向其余的三名名伙计,“刚刚听凤姐说,你叫柱子,还有这位我也知道,叫二牛,不知道这位兄弟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叫门墩!”这个名叫门墩的伙计一看就是个实在人,不等刘赫把话说完,便主动起身回答,接着又举起桌上的酒碗一口干了。

    刘赫哈哈大笑,拍了拍门墩的肩膀,“好,这个名字我喜欢,听着就这么硬气!”

    门墩憨憨的一笑,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。

    大牛也举起酒碗,来到刘赫面前,“我这个门墩兄弟嘴笨,也不怎么爱说话,可他这个人脾气和他的名字一样,硬得很,他要是不喜欢的人,是绝对不会喝上一口的。”

    刘赫会心一笑,“这么说来,我和门墩兄弟算得上是意气相投了?”

    大牛嘿嘿一笑,招呼起一旁的柱子和二牛,一起来向刘赫敬酒,“刘兄弟,刚刚是我们兄弟几个有眼不识泰山,你别往心里去,这碗酒,算是给刘兄弟你赔罪了。”

    刘赫一把拉住大牛,又将自己的酒满上,举了起来,“酒这东西,当然是一起喝才痛快,来来,咱们一同共饮此杯。”

    门墩闻言,却是毫不掩饰的眉头一皱,刘赫看到,急忙改口,“瞧瞧,老跟那帮真正的读书人一起,我都快不会好好说话了,来,咱们哥几个一起干了。”

    这句话说得深得四人之意,一个个眉开眼笑,与刘赫推杯换盏起来,丝毫看不出就在不久之前,几人对刘赫还抱有明显的敌视。

    凤姐一把靠在陈默的肩上,笑道:“小默默,这下我算是知道你为什么参军之后就舍不得回来了。”

    “他这个人,什么本事也没有,可说起话来,就是让人能听得进去,办起事来,就是能让人心服口服,跟着他,我痛快。”陈默难得的一脸严肃,举起一碗酒一饮而尽。

    花驰凑到近前,一脸羡慕,“默哥,你能不能跟你们头儿说说,让我也跟你们一起从军去。”

    与往常一样,陈默这次依然没给花驰什么好脸色,“怎么,公子少侠的当不了,想听人家叫你声军爷?”

    花驰被人说破心事,尴尬的一笑,举起酒碗抿了一口。

    陈默白了他一眼,“我告诉你,这参军可不是闹着玩的,上次我们被曹操从新野一路追到江夏,战死的人比这三仙镇上的人还要多,凭你那几手三脚猫的功夫,你觉得你能活的到听人家叫你军爷的那天么?”

    花驰叹了口气,望着桌上的酒碗愣愣出神。

    “你这辈子,与什么公子、少侠、军爷这样的称呼是无缘了,我看你还是老老实实做你的花家大少爷吧。”陈默又补了一刀。

    花驰二话不说举起面前的酒碗就要一口干了,却见一人走进了梧桐楼。

    “凤姐,那个疯子又来了!”花驰惊呼道。

    刘赫闻言看向那人,估摸着将近四十的年纪,一身长衫,十分得体,头发也梳理的十分整齐,一点也不像是个疯子。

    只是那人看向凤姐的眼神,确实是透着一丝怪异,那样子就像当初在市集上花驰看到几位姑娘时的迷恋神色。

    “娘子!别生我气了,跟我回家好不好?”那人突然深情的对凤姐说道。

    刘赫大吃一惊,急忙转头看向凤姐,当他看到凤姐脸上除了无奈没有任何其他感情时,才终于明白了,眼前这个衣着得体的中年男子,还真是个疯子。

    大牛、二牛、柱子和门墩一跃而起,如临大敌一般的拦在了凤姐身前,冷眼看向那名中年男子。

    中年男子仿佛对那四人视而不见一般,仍是一往情深的望向他们身后的凤姐。

    刘赫轻轻走到陈默身边坐下,小声问道:“这是怎么回事?”

    花驰急忙凑了过来,抢着答道:“刘大哥,你不知道,这男的是个疯子,非说凤姐是他媳妇,三天两头的来梧桐楼捣乱,每次来都要凤姐跟他走。”

    “就凤姐那暴脾气,能惯他这毛病?”刘赫不敢置信道。

    花驰叹了口气,“谁说不是呢,这要是换了别人,早就被大牛二牛他们哥几个给活活的打死了。可是……哎,这男的也算是个苦命的人,听说是年轻的时候弄丢了自己的媳妇,一时之间想不开,一下子就疯了,这不,自己的媳妇不知道去哪了,就把凤姐当成是他媳妇。自打我和默哥记事起,这男的就总来找凤姐的麻烦,这么多年过去了,他还不死心,你说不是疯了又是什么?”

    刘赫闻言一惊,“从你们俩记事起?那少说也得有二十年了吧。”

    花驰掰着手指头算了一下,“差不多,有二十年了,而且只多不少。”

    刘赫眉头一皱,“那这男的到底是谁?就没人认识他么?”

    花驰一拍大腿,“关键就是没人认识他呀,要是有人认识,我们不早就让他家里人把他领走了么。这事我们问过凤姐,要不要报官把他抓走。你别看凤姐表面上挺厉害,其实也是个心软的人,总觉得那男的挺可怜,也就一直没报官。我看呀,这么多年了,凤姐说不定已经习惯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