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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九十四章、野营(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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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白晴的手触过来,唐文激灵灵打了个冷颤......

    帐篷里的毯子被卷起来,和两个枕头叠在一起。唐文舒服地仰卧在上面,嘴里轻轻吸着凉气。双手不由自主地摸向她挺翘的臀部......两个人同时一颤。

    唐文从喉咙里发出一声舒服的深喑。果然,晴宝宝只穿了一件小裤。他整个身子忍不住贴了上去,手掌放肆游走起来......

    什么是性感的女人?

    很快唐文抱住晴宝宝双手滑进她的大号T恤,攀上了一对儿高耸的双峰,因为受到刺激,白晴手上的动作已经进行不下去了。

    一个性感的美人,你仅仅是抱住她,就回从心里感受到莫名的满足。当然,不会持续太久,更大的欲望就回吞噬掉你......唐文脑子里泛起乱七八糟没由来的念头。

    “别停、快......”

    唐文声音有些低沉,两个粉红的蓓蕾在他手掌中绽放。滑腻弹软的香肌从他指缝里溢出......他尽情让它们变换着形状。白晴贝齿把下唇咬得发白,挣扎着继续动作,快.感如潮水般袭来!

    御姐总是更心疼人。

    明明已经瘫软无力的晴宝宝,休息了一会儿挣扎着把帐篷打开来通风,然后自己出去把丝巾和两个人的贴身衣物拿去洗掉了。心里感动的唐文搂着她说了半夜的情话,让她微笑着睡着。

    早晨,晴宝宝感觉自己小腹上被什么硬物顶住了,不舒服地挪开几次,那东西又固执地回头。半睡半醒间,感受到了身侧唐文的动作,恍然清醒过来,脸色绯红。

    她悄悄地睁开眼,瞟一眼自己不能更熟悉的弟弟。看到他面容俊秀、唇角微弯。心里微微叹了口气,想起昨晚的种种,有点羞涩、有点后悔......自己早干嘛去了?弄成现在这副局面?不然的话......

    一阵胡思乱想,她气不顺,轻轻地揪了下唐文的耳朵。

    眼看他要醒来的时候,白晴拿开他搂在自己腰间的手,换好衣服走出了帐篷。

    这一天的行程,是继续往山上走。向着雪山的方向靠近!

    早晨吃的是蜂蜜燕麦片粥和面包。

    所有人都能轻易的出来,唐文早起之后就一副很开心的样子,做事儿的速度都比以往快了三分。

    好在没人发问,让白晴稍稍放心,不然她一定一脚把他踹进水里去。

    “长亭外、古道边......”坐在马上,唐文吹着晨风唱着歌儿,好不惬意。

    其他几个人虽然不明白唐文开心什么,不过他们本来就是陪老板出来玩儿的。老板开心,他们自己精神也高涨几分。

    山林向上,树木越来越稀疏。

    按照托马斯的估计,加上今天一共有两天的路程才能到雪山脚下。

    “BOSS、我们今天上午最好在这里停两个小时,多打点食物,为晚上和明后天做准备。毕竟再往上走植被越来越少,就很难碰到什么像样的猎物了......”托马斯建议道。

    “没问题!我们出来就是打猎的。”出发前,唐文专门去申请了几张狩猎许可证。这东西很好弄交点钱就行了。

    留下一条狗给林翠翠和杰西帮着看家,三个男人加上白晴分成两组,向着水源的上下游分别搜索。

    这时候就显得牧牛犬有点不够用了,因为大黄一吼,其他两只牧牛犬都愿意跟它走。好在托马斯是个老猎手,鲁飞更是特种兵出身,两人不带狗也不介意,骑着两匹马往上游去了。

    他们现在所在的海拔,白天温度还不到二十度,往上走会更低,肉类不会太快腐败变质。横竖唐文和白晴也没打算爬雪山,只要到雪山脚下,他们就会往回返。所以打上一大只鹿,或者两小只差不多就够吃了。

    唐文和白晴骑着两匹骏马沿溪水往下。

    大黄带路,走了一阵,唐文两个把马放开让它们在溪边吃草,他们跟着大黄进到了林子里。

    “扑棱棱...”两只野鸡从草丛里钻出来,看见大黄,它们头也不回地飞上了树。然后在几只狗的叫声中,从一个树枝飞到了另一个树枝。不见了踪影。

    “真不知道昨天它们是怎么咬死那两只野鸡的。”白晴放下枪,她手中的步枪虽然是小口径的,可是打中野鸡身子少说也是拳头大的窟窿。打中了也没有吃的必要了,还不如不打。

    “你要好奇,我可以让它们自由捕猎看看。”唐文握住她的手腕,对他来说,天大地大晴宝宝最大。

    “好啊!”看着唐文带着宠溺的眼光,白晴眼波明媚地笑笑,干脆地答应一句。

    唐文给了一个信号,三只大狗没入了林间草丛里。两个人跟在后面准备看看它们还能不能抓到野鸡。

    跟着三只大狗走了十分钟,意料之外地来到了一片草地。一群北美野牛出现在两人的视线里。

    “打一只牛回去也够吃了吧?”唐文无聊地出着馊主意。实际上即使开枪打死一只小牛,母牛和其余的公牛一时半会估计也不会离开。他可不想冒险过去‘收尸’。而牧牛犬和大黄的体型,对这些大牛基本无能为力,赶不走它们。除非把牧场里的七八只大狗都拉来,才可能对体型庞大的野牛造成点威胁。

    野牛这东西在北美洲的野外,除了人基本没有动物杀得了它们。除非它们在冬天落单,才容易成为狼群攻击目标。

    白晴笑了笑:“这个季节可不准猎杀野牛。”

    两人换了个方向游荡了半个小时,终于在林子里远远看到了几只驼鹿。

    看上去是一大家子,其中的公鹿长着一对珊瑚似的大角,看得唐文一阵意动。觉得打死它收藏这对角想必是极好的。可是白晴从瞄准镜里看完,却摇着头拒绝了。

    原因很简单——这头鹿太大了,第一恐怕口感不好。第二恐怕马都带不走。

    唐文接过来枪,从瞄准镜里把它们的身形和不远处的大黄对比了一下,无语地发现,这家伙少说得有两米高!虽然细长的腿很违和,可是体重估计得有半吨重。还真像白晴说的,打死了他俩人肯定抬不到马上。抬上去,马也驮不起来。

    “竟然有那么大的鹿!还真是罕见。”唐文没有把枪还给白晴,他准备自己选个目标。

    “你的枪给我,我去把马牵回来。”白晴身上虽然还有个小手枪,可遇上棕熊就完全不够看了。伸手跟他要M500。

    唐文摇摇头说:“不用、我已经让它们过来了!”

    白晴感叹了两句能力真好用什么的,话音未落,唐文已经瞄准了最小的一只。一声清脆的枪响过后,驼鹿被撂倒在地。而大驼鹿领着其余的一家子直接闪进了丛林里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