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 > 回到过去当球王 > 第十三章:依然爱你

第十三章:依然爱你

作者:我不是守门员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
笔趣阁 www.bqg.la,最快更新回到过去当球王 !

    当天晚上,大家玩的都很嗨。不过因为都是学生,尽管第二天是周末大家也没喝多少,就稍微醉醺醺的就回家了。

    第二天是周末,这一天一大早石磊就去做兼职去了。陆晨一个人又不想跟那些小孩子玩耍,所以一大早吃完饭就抱着球跑了。

    陆晨来到初中部,由于今天是周末学校当然一个人都没有。但是,陆晨认识看门的门卫大爷。陆晨跑到门卫室,和门卫大爷说了很久,门卫大爷才答应他。但是,条件是他只能在操场上,不能往教学楼跑。

    陆晨忙不迭的点头答应下来,不管怎么样,先进去再说。如果大爷不答应的话,那也没办法,只能拿出最终杀手锏——翻墙了。

    门卫大爷听着操场上传来的“砰砰砰”的声音,心里不免有些感叹,“年轻真好。当年我年轻的时候……”

    每个人年轻时的经历都是一个故事,有的人精彩,有的人无趣。然而精彩与否却取决于自己当年的努力程度。

    陆晨就是正在用自己的努力书写自己的传奇,他知道自己的射术不够精湛,所以趁年轻技术还没有定型的时候,尽量把自己改造成一个合格的前锋。

    防守球员固然重要,但是06年卡纳瓦罗之后,又有哪个防守球员得到过金球奖?因为特点不同,防守球员总是没有进攻球员得到的关注多。

    陆晨重生就是想成为最伟大的球员,成为球王。为了完成这个目标,或者说野心,光成为一个合格的防守球员是远远不够的。只有不断的进球才能把闪光灯都吸引过来,让世界知道,我陆晨回来了!

    今生陆晨拥有一个无与伦比的身体,这就是他野心的信心来源。

    陆晨对于足球只有一种感情,那就是狂热。无论前世今生,当他第一眼看到那个破旧的黑白精灵之后,他的人生就已经确定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陆晨一个人训练了很久,方法很简单。射门,捡球,盘带回来,接着射门。这种练法很枯燥,但是陆晨却乐此不疲。

    从一开始的点球点开始,一直到禁区弧顶,然后再变换各个方向。陆晨的身影在这块小小的禁区里一直跑个不停。

    得亏陆晨今生得到强化后的身体素质足够强,无论从耐力还是体力来说都是顶尖的。不然的话,照这个练法,估计不到一个小时就得筋疲力尽。但是现在,陆晨不但没有力竭,反而感觉身体里有使不完的劲儿。

    陆晨在操场上一直呆到中午,太阳高悬在天空,无情的炙烤着这个不知疲倦的变态。

    陆晨停了下来,扶着膝盖大口大口的喘息着。虽然他的体力好,但是也经不起这样不知疲倦的训练。

    “中午了,也该回家了。”陆晨抱起球,收拾完东西就准备回去了。

    门卫大爷看着全身被汗打湿的陆晨,心里不禁感慨:“如果国足那帮人有这么勤奋的话,那国足进世界杯也不是不可能的……”

    “大爷,我回去了,下午我接着过来,你记得来开门啊。”

    门卫大爷没好气的回了一声:“小兔崽子,放个假也不让我好好休息。”但是他的心里还是很欣慰的。“这小子以后肯定能成大事。”

    陆晨随意的踢着球走在路上,球就像是有条绳子拴着一样在他周围滚来滚去,从不超过一米之外。

    毕竟前世陆晨就很注重带球,没事的话走路也要带着一个球。但是,身体控制力不够好的情况下总是把球带丢。这一世,陆晨的身体控制能力猛升的情况下,球就像是自己身体的延伸,随意的控制它做出各种匪夷所思的动作。

    “陆晨……”

    身后突然传来一个略带惊喜的声音,陆晨轻轻把球一勾,往上一挑就落入怀中。行云流水般做完这套动作之后,陆晨转过身体看着来人。

    陆晨仔细一看,来者是本班的一个女生,叫程依然。这个程怡然可是一个了不得的角色,成绩从未出过全校前三,各种替学校参加各种比赛拿了数不胜数的奖。前世陆晨偶然听说,程依然家里也是一个豪门,她大学毕业后就逐步接手家族企业,并且经营的非常不错。

    程依然面容清秀也算是一个美丽的小姑娘,但是,常年戴眼镜和牙套却破坏了那一份美感。

    说起来也是缘分,陆晨从小学就和程依然是同学。而且从小他们就是班里的两个极端,陆晨调皮捣蛋,程依然乖巧可人。陆晨是班里的拖油瓶,程依然是班里的顶梁柱。两个人给老师的感觉就像是阳光和阴影,陆晨就是在万丈光芒下的一个污渍影响班级的进程。

    “程依然?我作业可是交了啊……”程依然是学习委员,每天都在陆晨耳边催作业催个不停。虽然她清脆的声音很好听,但是每天都用这好听的声音来催作业,这就很让人苦恼了。

    程依然的脸唰一下就红了,她小声的说道:“我不是来催作业的,我只是刚好看到你想和你打个招呼……”

    陆晨也看到程依然的脸红了,这个妹子就是脸皮薄。尽管是学习委员,而且和陆晨都那么熟了,但是每次和陆晨说话都会脸红。

    陆晨大松了一口气,如释重负的说道:“那你早说啊,我还以为你放假都不忘了找我要作业呢。”

    程依然闻着从身边这个男生身上传来的汗水的味道,不仅没有反感,反而感觉这个男孩有种特殊的魅力,不禁有些心猿意马。

    “那个……我感觉你最好还是把周末的作业写一下,老师留的作业蛮多的,周一你不一定能写完……”程依然看着陆晨,轻声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你还是催作业的啊……好了,我知道了,周一肯定按时交。”陆晨跟程依然摆了摆手,道:“走了……周一再见吧。”

    看着陆晨离去的背影,程依然心中也是充满了欢喜。

    程依然从小学就喜欢陆晨,尽管别人都当陆晨是傻子,但是程依然依旧很喜欢他。因为一个很俗套的原因——英雄救美。

    这件事说来话长,上小学的时候,陆晨回家的路上碰见了被几个小孩欺负瘦弱的程依然。当时就仗着发育早的身体,把那些小孩子给揍了一顿。但是,毕竟双拳难敌四手,他也是受了不轻的伤。

    而且还因为这个,他被那几个小孩的哥哥,当时初中的几个小混混记恨上了。那一段时间,几乎每隔一段时间陆晨就要和人打上一架。尽管自己只有一人,对方也难以讨的好处,每次那几个初中生身上都得挂点彩才行。

    之后,脑子不太清楚的陆晨就偏执的认为,程依然是自己救的,只有自己能欺负,别人都不行。所以,只要有人欺负程依然,他都会和人打一架。

    程依然就是这样喜欢上陆晨的,尽管陆晨经常做些傻事,但是在程依然看来,他做的那些事不仅不傻,反而有些可爱。

    虽然上了初中以来,陆晨就不再像小学那样护着程依然了,但是程依然依旧喜欢他,或许喜欢一个人或许就是这样不讲道理。就在程依然听说陆晨跟穆小雨告白之后,还暗自神伤一段时间呢。

    或许等到她长大了就会明白原来小时候的感情并不是真正的爱情,只是两个人相互有好感罢了。但是,少年的感情来的就是那么莫名其妙,或许是一个眼神,或许是一件事情就能让人终生难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