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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八十二章 弹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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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贱女人!不过读了几本闲书,也敢口出狂言!我是翰林学士!寒窗苦读数十年,怎会输给你!”王文鹏又是不甘,又是忿忿,扭曲了五官,发狂般冲上来就要拽辛夷。

    “放肆!”诸人还没缓过神,皇帝李赫便一声威喝,御林军立马冲上来,死死押住了王文鹏。

    “堂堂翰林学士,愿赌服输,成何体统!”李赫阴了脸,意味深长地看向王俭,“王家就是这么教子弟的?”

    哪怕面对的是皇帝,王俭的脸上,也公然露出了不满,然而余光瞥道吐蕃和南诏的使臣,毕竟他国在场,他到底觉得不好,于是转过头,满腔怒火都洒到了王文鹏身上。

    “亏汝还是翰林学士,连个闺中女子都说不过。十年寒窗便是尔这般读的?”王俭瞪着王文鹏,眸色如剑。

    王文鹏吓得直哆嗦,话也说不利索了:“……爹您息怒……儿子……都是那贱女人……”

    “够了!”王俭连听下去的耐心都没了,索性一声冷笑,“怪来怪去,还是尔学艺不精,辱没了大魏朝臣的脸!从今往后,你这翰林也不用做了!”

    “爹!爹你饶了儿子!”王文鹏一额头冷汗往下滚,匍匐在王俭脚下,红着眼磕头,“我是您亲儿子呀!日后定有爹爹用得上的地方!”

    “怎么,还不服?”王俭一拂袖,像驱赶只苍蝇,冷声道,“好,那就逐出家门,我王家不需要没用的子嗣。”

    逐出家门。冰冷的四个字,令场中俱惊。

    没想到王俭如此狠心,对亲儿子像打发只狗,说撵就撵了。然而没谁敢非议半句,只带着看王俭的目光,愈多畏惧和谄媚。

    王文鹏的头兀地就垂了下去,像个断线的傀儡般,任由旁人摘去他管帽,拖他下去,他也死压压地任人摆布。

    文武百官瞧得头皮发麻,辛夷却嘲讽地一笑:“王俭王大人,这家门清理了,民女方才的讨赏,可还算数?”

    “我王家愿赌服输。还怕填不了你一个平民的胃口?”王俭阴惨惨地挑眉,“尽管言来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王大人既开口,民女也就不藏拙了。”辛夷眸底一划而过的狡黠,朗声道,“长安人都知道,辛府重开族谱,我爹爹一房自成一脉。这迁出了大宅子,住到了城东,加之全族罢官,日子定然比不上昔日,凡事精打细算,一枚铜钱都要掰成两瓣花。”

    王俭冷笑:“听你这意思,你这是学乞丐讨饭钱来了?”

    “诶!不错!”辛夷毫不介意王俭的挖苦,反而眼眸一亮,拊掌道,“王俭大人聪明!民女就是为辛府讨饭钱来了!不多不少,只要千金!”

    “千金!”王俭差点咬着自己舌头。

    虽然身为五姓七望,钱财堆成山,但千金也不是个小数目,关键是王俭从来没见过人,能说要千金,说得这么理直气壮。

    放佛没见到王俭呆住,辛夷继续副“大言不惭”的样子,朗声道:“难道王俭大人拿不出?难道王家和我辛氏一般,都全族罢官,生活拮据了?”

    “你!”王俭蹭一下站起来,眼角都快瞪得眦裂开,“你可知千金之巨!千金!千金!足以够如今的辛氏开销一年!”

    “民女当然知道!可民女更知道,我辛氏的生计。”辛夷状似无辜地眨眨眼睛,嫣然一笑——

    “穷!实在是穷!”

    市井无赖般的话,从女子口中说出,竟相配得很。

    熏凉台顿时响起按捺不住的窃笑声。李赫也憋得嘴角颤。李景霆攥紧的掌心又松开,凝向辛夷的目光,满是不动声色的笑意。

    虽然顾忌王家威严,这笑声不大,却声声刺得王俭耳膜痛,痛得他太阳穴一鼓一鼓,活像个蛤蟆。

    “够了!我王家乃五姓七望之首,还怕拿不出千金!来人!去账房清点千金,当下就送到辛府去!”

    王俭猛地一拍桌案大喝。立马有王家侍卫领命下去,旋即是辛夷一连声“多谢大人赏饭钱”,让王俭的耳膜痛得愈厉害了。

    “瞧这群兔崽子,和老夫顶一般的姓,没半点像老夫的。”王俭气得自言自语,齿关咬得咯咯响,“先是文鸾,文鸳,后来文鹰,再来个文鹏,一个比一个不中用。”

    “义父息怒。”郑斯璎犹豫了几番,才勉强挤出笑意,战战兢兢地奉了茶上去。

    “息怒!息什么怒!”王俭兀地一挥手,打翻了茶盅,滚烫的茶水溅到郑斯璎脸上,立马烫起了个疤,“你虽不姓王,却也养在老夫名下!一样不中用!”

    烫伤的靶火辣辣疼。郑斯璎却都不敢在意,只顾惶恐地跪下:“义父莫急!斯璎还有法子!”

    “还有法子?”王俭脸色稍缓,眼珠子一转,瞬间浮上了笑意,“好,好,好,不愧是老夫的义女。若尔能挽今日之局,前时赋诗的失误,老夫可不与你计较。若是尔再次失手,老夫能捧你上去,自然能拉你下来。”

    最后一句话带了刺骨的寒意。衬王俭若挂在脸皮上的笑意,愈让人毛骨悚然。

    郑斯璎浑身一抖,眉间一划而过的哀然,立马就被炽热湮没,那是种蝼蚁求生的癫狂,已经没有退路,所以唯有走向绝路的癫狂。

    “斯璎明白。请义父放心。”

    言罢,郑斯璎敛裙出席,小脸上被茶水灼伤的疤,还猩红一点:“皇上,臣女有一不情之请。”

    李赫眉梢一挑,来了兴致:“斯璎丫头但言无妨。”

    “臣女钦佩辛姑娘,自感不如。方才见使臣大人也颇为欣赏,何不趁此良机,再让辛姑娘展才华一二?”郑斯璎向辛夷一福,温驯如水。

    李赫瞧了瞧使臣,见后者无异议,才点头道:“斯璎丫头的意思是?”

    “邦交永固,礼尚往来。既然使臣大人慕我中原礼仪,千里迢迢来朝,总不能让使臣大人空手回去不是。”郑斯璎巧笑如花,“不如就让辛姑娘赋诗一首,誊写装裱,与皇上的国礼一道,赠与使臣大人。也算传我风骚至边疆,让四方百姓共沐仪礼之雅。”

    辛夷心里咯噔一下。

    李赫沉吟不语。

    熏凉台的官吏们却顿时炸开了锅。

    “一个平民丫头,会做点诗就不错了,怎还能代表大魏风骚,作为国礼赠出?”“以国之名,送以诗词,岂不是显得我大魏无人,都还要女子充场面了?”“什么四方百姓共沐仪礼,她一介民妇之言也配?”

    转瞬间,十几位翰林走出来,向李赫请命,俱陈饱读诗书,都可作诗相赠,绝没有让个民妇出头,辱了大魏门面。

    “各位大人息怒。请听斯璎一言。”还不待李赫回答,郑斯璎娇声一喝,“这国礼之诗,绝不是辛姑娘想写什么就写什么。不如先拟个题,也好匡正字词,信达雅齐备。就以八字为题。”

    郑斯璎顿了顿,看向辛夷,眸底一划而过的戾气。

    “断竹,续竹;飞土,逐肉。”(注1)

    熏凉台顿时鸦雀无声。不止群臣,连辛夷自己,也愣了。

    只因这八字,乃是中原有所记载的,最古老诗歌。

    大魏寒窗十年的白胡子夫子,明白意思的都寥寥,何况吐蕃和南诏的蛮夷,只怕花上几天也解释不清。

    注释

    1.“断竹,续竹;飞土,逐肉”:上古时期,人们群居洞野,经常受禽兽的威胁,“弹”成为一种驱逐禽兽的工具,被广泛采用。有弦的“弹”的出现,大大提高了安全防御功能,受到了先民们的喜爱,因而宣扬制作和使用的话语象歌谣一样到处相传,经过不断修改、凝炼,最后才经先民纪录为今天我们所见的八字《弹歌》流传了下来,至少已经7000年。至此,学术界一种说法认为:《弹歌》是世界上最早的诗歌。